第四百二十四章 开庭

陌归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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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就算检方指正这笔钱是宋家给的,当晚会场空调的确有问题,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所以,赵中杰证词的可信度很高。”凌竺笑着,“君墨,这场官司应该让我去打!”

    “你有把握赢?”安君墨问。

    凌竺想了想,谨慎的道:“七七八八吧,让宋家再活动活动,不是问题。毕竟凶器上指纹的伪造方法我已经想出来了。而且,他们没有找到血衣。”

    安君墨扬唇:“我找到了。”

    凌竺大惊:“什么?你找到了?”

    安君墨颔首:“就在舒庆江边。虽然上头的血迹已经被冲刷的差不多,但你也知道血迹不可能一次性就被洗干净,用特殊的手段还是检测的出。”

    “可在水里泡过之后,就算血迹还在,凶手的DNA特征也会消失,找到也没用啊。”

    安君墨斜睨他一眼:“我也没说上面就只有张薇父母两人的血迹。”

    陆浅浅大喜:“你是说上面残留了凶手的血迹?”

    凌竺狐疑:“这也不可能吧。警方已经将现场全部勘察过,没有出现第三人的血迹。而且案发地没有打斗痕迹,凶手几乎不可能受伤。”

    安君墨笑而不语。

    这桩案子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媒体制造了大量舆论,如今可以说的早就成了全民新闻,全国上下好几亿网民都在等结论。

    加上宋晨宇本就身份特殊,还有不少仇富的人更是等着看他的好戏。

    最重要的是,凶器已经被警方找到,暂且被他们当做了铁证。

    因此,在层层压力且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个月后便在苏城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陆浅浅和安君墨都去旁听了。

    书记员简要说过法庭纪律后,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检方提供的证据样样都是将宋晨宇往绝路上逼,看的陆浅浅心惊肉跳。

    宋晨宇倒是一点也不着急。

    这次帮宋晨宇辩护的主律师是苏城乃至全国都著名的律师凌竺。

    宋晨宇原本的私人律师主打的是商务和民事方向,虽然刑事案件也涉及,但他怕自己有所疏漏,因此这次当了副手。

    凌竺这个人,喜欢他的人喊一声大律师,不喜欢他的人直接当面就管他喊讼棍。

    从苏城政法大学毕业后,凌竺便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在苏城法院一战成名,随后成为检方们最恨的一个人之一。

    28岁的年纪,他已经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而且还是全国四大红圈所之一。

    只要对方开的起价,他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案件都接。当然,现在他功成名就,每个月也坚持做善事。

    每个月,他的律师事务所都会去法律援助中心接至少三到五个案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这些案子凌竺大多都是交给事务所里的其他带新人的律师去做,一来可以给事务所新人律师多锻炼的机会,二来也算是他为人民服务。

    因此,大家对凌竺褒贬不一。

    但这些都不影响凌竺,他依旧是每天赚的盆满钵满。用他亲哥凌霄天的话来说,凌竺他天生就是法律的蛀虫。

    法庭之上,检方提出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那把占有宋晨宇指纹的凶器。

    凌竺提出异议:“我仔细看过凶器上的指纹,我方委托人惯用手是右手,而凶器上的指纹却是左手的。非惯用手力气没有惯用手大,在杀人之时,行凶者都会用自己的惯用手。因此我方怀疑这凶器上的指纹是真正的凶手伪造用来陷害我方委托人。”

    原告的检察官是跟凌竺交手多次的老对手了,闻言立刻道:“也有人两只手都是惯用手,被告很可能平时隐藏了自己左手力气极大的这一事实。”

    “这不可能。”凌竺反驳,从桌上拿起一张报告单,“这是被告最新的体检报告,被告三年前曾经因为遭人持刀抢劫,与劫匪搏斗中被劫匪伤到左手经脉。如今他的手筋虽然恢复,但左手根本使不出力。”

    陆浅浅下意识的瞥了眼宋晨宇放在台上的左手。

    他们两人去乌河村接宋子彤回家的时候,半路出了车祸。车子颠覆,她稍有不慎就会被顶破车顶的石头砸破脑袋,是宋晨宇将她从车里抱出去才幸免于难。

    当时宋晨宇让她将大部分力量都压在右手上,左手则是手肘和肩膀在支撑,手腕的确显得有些无力。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

    法官闻言,要了证据去查看。

    检方显然没想到凌竺会有这样的证据,顿时脸色有些难看。

    这份证据是真的,法官采纳了下来。

    检方再接再厉:“在案发现场残留了两个占有被害人指纹和DNA的水杯内,以及受害者的体内,我们都检查到了安眠药成分。考虑到屋内没有搏斗的痕迹,而且外面没有人听到动静,凶手应该是将被害人用安眠药迷倒之后再行凶。既然是这样,只要左手还在,就能持刀杀人!”

    宋晨宇的左手虽然力气不大,但一把刀还是能握住的,这显然也有可能。

    凌竺嗤笑:“那么请问检察官,我的委托人是怎么才会再凶器上有且只留下这么一个左手拇指的指纹的呢?难道他带了一个四个指头的手套,唯独把左手拇指的指套剪了,特地留一个指纹在凶器上?”

    检察官聂阳宏最讨厌的就是在法庭见到凌竺露出这样的笑容,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对方笑容中的蔑视!

    聂阳宏深吸一口气,继续阐述:“被告也可能当时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手套,而是简单用一块布或者是类似的东西覆盖在手掌之上后去拿了凶器。仓促之间,这才留下拇指指纹。”

    “反对!”凌竺趁着他一个停顿立马出声,“凶器是一把短刀,案发酒店之内根本没有,需要人刻意准备。如果我方委托人真的是凶手,他能准备好一把短刀,怎么会忘记手套?”

    “也可能是一想到要杀人就心慌忘记了!”聂阳宏立刻怼了回去。

    法官略一思考,点头:“被告反对无效,原告继续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