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孙家的日常【N+1】

嗷世巅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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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光窗棱播撒进屋里,锦被中的叔嫂二人,也终于从移动互连切换到了联通状态。

    孙绍宗原本还想把串联,改成并联来着,也免得贾迎春不堪重荷。

    谁知贾迎春却八爪鱼似的缠将上来,依依不舍的倾诉着相思之苦,显然是舍不得放他离开。

    这也难怪,孙绍宗回京已经有七八天了,却直到昨儿晚上,才寻着机会过来慰藉。

    眼见这素来谨言慎行的嫂子,难得的使起了小性子,孙绍宗将两只手肘撑在床板上,嘿嘿笑道:“这不是已经修好暗道了么?以后我来往也方便了,总不会冷落了嫂嫂。”

    贾迎春闻言啐了一口,再不好继续痴缠下去,依依不舍的将他放开,撑起半边雪白的膀子,悄声喊了绣橘进来,命她伺候着孙绍宗更衣、洗漱。

    “对了。”

    眼见孙绍宗收拾齐整了,就待告辞离开,贾迎春忙道:“差点忘了正事儿,前两天我回家见娘舅时,二嫂子特意叮嘱了,说是年前要把总账盘一盘。”

    托王太尉的福,孙家和王熙凤的木材买卖赚了个盆满钵满,连本带利足足翻了六七倍之多。

    即便扣去各项开销,纯利润也有五十万两之巨。

    不过眼下这造舰计划也已然到了尾声,为免后面有什么牵扯,提前收手来个银货两讫,才是上上之选。

    既然要散伙了,盘点一下总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不过孙绍宗毕竟是刚回来,这事儿还得先跟大哥商量商量,看看其中可有什么撕摞处,然后再决定该如何应对。

    因而先嘱咐贾迎春先含糊敷衍着,等这边儿拿定注意了,再同王熙凤议论这事儿不迟。

    这之后,免不得又是一番耳鬓厮磨。

    好容易割舍开了,孙绍宗这才跟着绣橘到了外面厅中。

    绣橘在那多宝槅里摸索了片刻,就见墙角的地砖左右挪开,露出个一米见方的孔洞来。

    孙绍宗顺着梯子爬下去,抹黑往前走出约莫三十几丈远,就到了这条暗道的尽头。

    小心把那数百斤的盖子托开了,见四下里没什么动静,他这才飞快的爬了出来,然后又悄没声的,把那大石头重新压了会去。

    要说大哥前些日子刚修的这条暗道,还真是为孙绍宗量身定做,错非是他这等无双巨力,旁人就算知道密道入口在哪儿,也万难撼动这压舱石分毫。

    因入口就在书房小院之中。

    孙绍宗先在屋里转了一圈,便装作没事人似的出了大门,向着自家小院行去。

    路过那片小小的果园时,孙绍宗忍不住停下脚步探头向里张望,心下一边回忆着当初同平儿在葡萄架下的癫狂,一边琢磨着这几年间,究竟是谁在冒充平儿给自己写信。

    谁知这一张望,却意外的发现了些状况——那葡萄架前,影影绰绰似是有两条人影。

    难道……

    也是一对儿野鸳鸯?

    这怎么能成?!

    做老爷的在家里偷香窃玉,那妥妥的是风流雅事;可若是换了旁人,那一准儿是非奸即盗!

    孙绍宗当下便沉了脸,本着‘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做人基准,悄没声的摸进了果园之中,打算先瞧个究竟,再决定要不要当场捉奸。

    不过稍稍离得近了,他便知道自己是想多了——那葡萄架前的确是站着两个人,却不是什么野鸳鸯,而是两个年轻的女子。

    呃~

    貌似还真是鸳鸯——其中一个正是管家大丫鬟金鸳鸯,另一个则是分在香菱屋里的晴雯。

    “好姐姐,你就帮我这一回吧!”

    就见晴雯双手合十,连声哀求着:“你也知道,我就这么一个姑舅哥哥,虽不成器的紧,可到底割舍不开。”

    鸳鸯脸上杂了三分不忍、七分为难,却终究还是摇头道:“咱们如今虽说是在孙府,可到底大太太也是姓贾的,荣国府刚赶了他们夫妻二人出来,转眼咱们府里就收用了,这实在是……”

    晴雯素来是个要强的,等闲也不肯求到旁人头上,如今见鸳鸯再三的拒绝,便也不愿再胡搅蛮缠下去。

    只苦笑道:“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也罢,姐姐只当没这事儿便是。”

    说着,就待告辞离开。

    “且慢!”

    鸳鸯忙喊住了她,麻利的从腰间扯了钱袋子下来,一股脑倒出些散碎银子,往晴雯手上一塞:“旁的我也帮衬不上,这些银子你拿去,且先帮你那哥哥另租套房子,再看看有什么好营生——若是不够,我屋里还存了十几两。”

    她虽不肯应了晴雯的请托,却到底是个热心肠的。

    晴雯心下暖洋洋的,却又哪里肯收她的银子,忙伸手推让着。

    两下里你推我让的拉扯了几下,一块碎银子不慎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滚,一头钻进了不远处的花圃中。

    晴雯忙追了过去,拨开两丛石榴,眼见那亮闪闪的小东西,就在树根底下躺着,便伸着胳膊去抓,谁知却一把捞着只粗糙的大手。

    “呀!”

    晴雯吓的尖叫一声,连退了几步,却忽见那灌木丛中立起个雄壮的身影,却不是孙绍宗还能是谁?

    “二……二爷?!”

    晴雯愈发的愕然,不过很快她恍然起来,转头扫了鸳鸯一眼,扁着嘴道:“我说姐姐非要来这里说话,感情竟又约了二爷。”

    这一个‘又’字,却是立刻唤醒了那段尴尬的回忆。

    鸳鸯忍不住窘道:“你别胡……”

    “姐姐有什么好慌乱的,我素来不是个多事的,这两年里也未曾说过什么。”晴雯说着,又向孙绍宗道了个万福:“不敢搅扰二爷的雅兴,奴婢先回去伺候大姐儿了。”

    说着,也不管鸳鸯还想分辩些什么,便杨柳扶风似的去了。

    她这一走,鸳鸯便更是慌了手脚,将个臻首缩在胸前,支支吾吾的道:“二……二爷别听她胡说八道,我……我……”

    正‘我我我’的打着磕巴,忽然间一只小手,便被孙绍宗攥在了掌心里、

    鸳鸯吓了一跳,那莹玉也似的柔荑往会一缩,却卡在了虎口处的疤痕上。

    感受着那疤痕的狰狞与粗糙,鸳鸯一时倒忘了挣扎,脱口问道:“二爷的手是怎得了?”

    “什么?”

    孙绍宗先是一愣,继而才明白过来,她这是在说自己虎口上的疤痕,随口笑道:“当初杀那蛮人第一勇士时震裂了虎口,后来便留下了些疤痕,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着,他将那枚散落的碎银子,放在了鸳鸯手心上,又赞道:“难得你这般公私分明,又能两头兼济,在我家做个女管事,倒还真是屈才了呢。”

    小手被孙绍宗攥在掌心里,又听他对自己交口称赞,鸳鸯只觉心下乱糟糟的,欲要再行挣脱,却死活提不起多少力气。

    当初对贾赦不假辞色,甚至不惜以死相抗,那是因为她打从骨子里,就瞧不起这等全无志气的酒囊饭袋。

    而面对孙绍宗这等,朝野上下一致公认的栋梁之才时,她那铮铮傲骨便不自觉的软了几分。

    尤其前几日,孙绍宗与太子共乘龙辇的英姿,前往太庙祭天的英姿,还在鸳鸯脑海里挥之不去……

    便在此时,鸳鸯却忽觉手上一松,却是孙绍宗主动放开了她的皓腕。

    鸳鸯心底涌出些怅然若失,忽听孙绍宗又道:“近些时日,你可曾见过平儿?”

    不提平儿倒还罢了,这一提起平儿来,鸳鸯下意识扫了眼葡萄架里的秋千,鹅蛋脸儿顿时涨了个通红。

    下意识的倒退了两步,却不妨脚下一绊,竟摔了仰面朝天。

    孙绍宗被她一惊一乍弄得有些发懵,等反应过来之后,忙上前将她搀扶了起来。

    谁知那鸳鸯左脚一落地,身子竟又是一侧歪?

    “怎么?是不是崴脚了?”

    孙绍宗忙扶着她,道:“先找个地方坐下,缓一缓看看还能动弹不。”

    鸳鸯又羞又窘,稀里糊涂的便被孙绍宗按坐在了木板上,直到发觉臀下摇摇荡荡,才猛然间醒悟,自己竟是坐在了那驾秋千上!

    她猛地扯着绳索站了起来,急道:“我忽然想起来了,太太昨儿交代的事情还没办完呢——还请二爷见谅,奴婢先行告退了!”

    说着,也不顾脚腕上传来的剧痛,便急匆匆向外走去。

    眼见她痛的五官都挪位了,孙绍宗心下无语,几步赶将上去,道:“行了、行了,二爷又不是要吃了你,躲什么躲?你且在这里缓一缓,我先回去了。”

    说着,自顾自的出了果园。

    鸳鸯愣愣的目送他远去,又在原地金鸡独立了半晌,这才默不作声的调头,坐回了那空荡荡的秋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