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狂战士

楚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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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二金币”要塞退守“五金币”要塞,熊猫他们就算是退下了战斗最为激烈的最前线。现在色雷斯人的主要攻势已经转到了“三金币”要塞所在的地区,他们的战术一如既往,利用现有的城墙,以小队为单位,陆续不断地冲击“三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的城墙并不很宽,顶部大概可以容纳四到五个人并排走,对于十几人为单位的小队来说,差不多正好是一个适合展开的宽度。在这个数量级的战斗中,色雷斯军的等级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莫来军只能以冒险者义勇军为核心,由正规军作为辅助,才能勉强抵挡。

    穿越者中,负责驻守“三金币”要塞的是嘴贱的洛马·铜须(荷鲁斯),这个一张嘴就喜欢讽刺挖苦的家伙人缘却很意外的不错,因为他热衷于战斗,只要是打架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随叫随到——用他自己的话说,“既能战斗,又能获得经验,简直完美”。

    在所有的穿越者里面,洛马·铜须也是最适应穿越的人之一。他对于地球的生活似乎没有任何的留恋,经过了穿越早期不适应的阶段之后,就开始到处溜达着寻找战斗。

    但是,他并不喜欢参加那些需要交涉之类的活动,而只喜欢单纯的战斗。他有一句口头禅,可以相当贴切地描述他的态度。

    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

    是的,对于洛马·铜须来说,这世界就是一个“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的世界。

    在三金币要塞的战斗中,他也充分展现了这样的风格,一手阔剑一手圆盾,总是在第一时间就冲进大群敌人之中,后来他干脆连圆盾都不用了,找了把差不多有他半个躯干那么大的巨型战斧。

    此后,三金币要塞的战场上,经常可以看到金色胡须的矮人将巨斧挥舞得像刮风一样,在敌人的队伍里面卷起腥风血雨。

    与之对应的,是他自己也不断地受伤,身上那套全身重甲几乎每次都被打成废品,差不多每出战一次,就要去找普雷特重新领一套铠甲。

    在诺玛防线,他也有自己的绰号,叫做“狂战士”。

    狂战士是一个职业,一般在蛮人和兽人里面出现得比较多,他们不喜欢穿着铠甲,凭借强大的体魄承受伤害,并且能够将自己受到的伤害转化为更强的攻击力。一个狂战士最可怕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去的时候。

    狂战士和狂暴战士是不同的,诸如尤涅若那样的狂暴战士,能够用意志约束自己的狂暴力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而狂战士不能,也不需要。只要周围环境里面的敌意达到某个程度,他们就会自动发狂,除非死亡或者敌意削弱,否则他们不会停下来。

    这个职业威力很大,也死得很快,至可以说,他们算不上一个职业——兽人和蛮族的萨满们,研究出了秘密的药酒,决心牺牲的勇士在战斗之前喝下药酒,然后在战斗里面就能进入狂战士的状态,为了部落的未来奋战到死。

    很少有人真正见过狂战士,以敌人身份见到他们的差不多都死了,而以战友身份见到他们,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要使用狂战士战术,意味着部落到了生死关头,经历那样的战斗,想要活下,可不容易。

    但狂战士的威名却尽人皆知,尽管大家其实压根没见过这种奇异的职业,但不妨碍大家对它充满好奇和幻想。洛马·铜须的战斗风格,正和传说中的狂战士相似,而他的种族又是矮人,怎么看也好像是可以孕育这种奇妙职业的种族……当然,事实上不能,矮人的施法者体系很完善,根本没有萨满。

    “你房间里面的东西真特别!”偶尔来拜访洛马的熊猫,看见他房间里面干干净净,却摆着许多箭镞、断刀和枪尖,觉得有些惊讶。

    洛马笑了笑,说:“这些都是我战斗之后,军医从我身上取出来的。”

    熊猫瞪大了眼睛,看向他的表情多了几分敬佩。

    古代的评书里面经常有某某猛将浴血奋战,战后医生从他身上拆下来了多少箭簇,最有名的自然是南宋初年的杨再兴,他战死之后,敌人火化他的尸体,从骨灰里面得到了足足两升的箭簇。

    洛马·铜须房间里面的那些箭簇断刀枪尖之类,加起来只怕也已经有这个数目了,也真亏他居然没挂掉!

    熊猫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感叹,洛马·铜须却神秘兮兮地笑了:“谁说我没挂?我早就挂了,只是用了别的办法而已。”

    “什么?”

    “咱们穿越者里面,有人善于灵魂法术,你知道的吧?”

    “当然知道,爱丽丝和洛克都擅长这个……不对,洛克已经转魔剑之主了,他还要重新练技能,现在爱丽丝是灵魂法术的权威。”

    “这段时间,爱丽丝搞了个研究,具体内容是将灵魂束缚在身体里面,就算生命值被打光了也不会死,只要及时治疗,恢复身体的活性,就能够重新复活——或者说,本来就已经算是死了,无非变成了可以接受治疗的魔像,魔像用的则是自己原本的身体。”洛马·铜须说,“我对这个研究很有兴趣,陪她做了十几次实验,最后就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初步的成功?”熊猫有些纳闷。

    “嗯,只能算是初步的成功。”洛马·铜须回答,“在使用这个身体的情况下,我不是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旦感觉到敌意,就很难压抑自己的战斗意志——所以我现在连酒都不喝了,只喝果汁。”

    熊猫这才明白究竟,想了一会儿,问:“那么……你的身体会腐烂吗?”

    “暂时没看出有这个趋势。”

    “会痛苦吗?”

    “负责痛苦的那部分大脑已经请寒风帮忙破坏掉了,现在我没有痛觉。”

    熊猫咋舌,看着他好一会儿,最后问:“为什么要做这种实验?不觉得……不舒服吗?”

    “没有,我很愉快。”洛马·铜须愉悦地笑了,“没有痛苦,不会死亡,这才像是在玩游戏嘛!身上会疼,会挂了回城,那多不方便!”

    从他那里告辞的时候,熊猫深深地叹了口气。

    【熊猫:你究竟在搞什么啊?荷鲁斯(洛马·铜须)都被你改造成怪物了啊!】

    【波与粒的境界(爱丽丝):这是他自己要求的,至少我看来,他很愉悦。】

    【熊猫:你打算用这个技术来干什么?制造大批的不死人军团吗?】

    【波与粒的境界:这个技术还没完善,目前只有用我们穿越者能接受这种改造,而且还要定期来维护,否则依然会挂。等到技术完善了,或许我会考虑建立这样的军团。】

    【熊猫:你这是坚定不移地朝着魔王的方向前进了啊……】

    【波与粒的境界:我本来就是魔王,当初我的位格宝石,还是你带队去刷出来的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