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大骨汤

片片洋芋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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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拍了下手,“这怎么会呢?白白浪费了这么性感的睡衣。也是啊,因为不行,生不了孩子,所以才会对乐乐那么好,对,就是这样。”

    因为“不行”两个字的理解错误,林晴展开了一系列不着边际的联想。

    叶路淇赶忙说:“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不行,不能和他在一起,我……”

    “还记着慕廉景?唉,怎么说你好呢你?”林晴叹着气,摇摇头,随手点了下叶路淇的脑袋,这招还是小时候和妈妈学的呢!

    每当她不听话的时候,妈妈就用这招,久而久之,她也会了。

    叶路淇捂着额头,这一点弄得还有点疼。

    “晴晴,抱歉,你花了那么多心思,没想到我还是不行,我……”

    “算了。”林晴坐在叶路淇的身边,把她抱住,“我们是好姐妹,说什么抱歉,不过确实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时机。”

    林晴随手玩弄着叶路淇睡衣下摆上的流苏。

    叶路淇说:“这衣服我给你换下来吧!”

    “算了,我送给你了。”

    “这怎么好呢?再说了,我也用不上。”

    “什么叫用不上。”林晴拍着叶路淇的肩膀,挥动拳头给叶路淇鼓劲,“今天用不上没准明天就用上了,明天用不上说不准哪天用上,你就时刻准备着吧!这种睡衣就是为了干这事准备的,听我的没错,时刻准备着。”

    林晴总是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她在一起,总是紧张不起来。

    叶路淇被逗笑了,也低头摸着睡衣。

    她忽然说:“晴晴,我也有点奇怪,你为什么又这样性感的睡衣,你不会交了男朋友吧?”

    林晴脸红了:“你怎么也问这种话?”

    “还有谁问过?”

    “维尼那家伙啊!他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你和华天乐在门口……”

    林晴的话还没说完,叶路淇就双手捂着脸,脸羞红得都烫手了。

    “被看到了?好丢脸啊!”

    林晴笑着,拉下叶晴的手:“好了,别害羞了,没什么好害羞的,你又不是光着。”

    “可维尼是男人。”

    “维尼都算是男人啊?我都把他当姐妹了。”林晴站起来,笑吟吟的,“不提那些事了,睡觉吧!都累了,今晚我和你睡。”

    “可是,乐乐……我一直都和他睡。”叶路淇还在担心孩子,一直以来都是她陪着孩子睡的。

    “你说的是大乐乐,还是小乐乐?”

    “当、当然是小乐乐,我的孩子啊!”

    叶路淇要走,林晴按住她的肩膀:“乐乐都四岁了,该自己睡了,这样有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听我的没错。”

    “那我也得和他说一下,否则,一觉醒来找不到妈妈,还以为我失踪了。”

    这话也对。

    林晴说:“好,你就去和孩子说说。”

    叶路淇走了两步,又回来了,总不能穿着这样的睡衣去见孩子吧。

    叶路淇换了一身睡衣,林晴忽然说:“明天你有时间吗?”

    “有啊!我现在最多的就是时间。”

    “那你教教我怎么炖补品吧!我总是弄不好,大骨汤什么的,能增加营养,补补骨头的那些。”

    林晴把补品的用途说得很细。

    “你要干什么呢?”

    “我、我想去看看林方轩,他受伤了,我去看看他,就是去看看他。不是去干别的,就是看看,看看而已。”林晴欲盖弥彰地说着,越是强调看看,越是有其他的意思。

    “好,我知道,你是去看他,就是看他,不是别的。明天早上我们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排骨,大约两三个小时就能做好。你就放心吧!有我这个老师在,包教包会。”

    叶路淇把粉红色的性感睡衣还给林晴,转身去安抚乐乐。

    乐乐听说妈妈不和自己睡了,撅着嘴,有些不愿意。

    但后来叶路淇说了,男孩子都不和妈妈睡,都要一个自己的房间。

    乐乐天真地问:“那我以后有自己的房间吗?”

    “当然了,等我们回去,妈妈就开始存钱,我们去买个大房子。”

    “像干妈这种吗?”

    叶路淇只好苦笑了。

    “干妈这样的房子太贵了,不过,我们可以买个三室一厅。”

    聪明的乐乐也不知道是怎么理解两室一厅的,他掰着指头开始算:“那好啊!乐乐一个房间,妈妈一个房间,爸爸一个房间。”

    孩子忽然抬起头:“可是,别人家的父母都是住一个房间啊!为什么爸爸妈妈要分开住?”

    怎么和孩子解释呢。

    叶路淇实在不知道,她只好说:“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早晨起来,叶路淇和林晴就直奔菜市场。

    林晴出门前先是化了妆,然后又戴了墨镜、帽子和围巾。

    叶路淇看着有点好笑:“既然要捂得这么严实,还化妆做什么,这不是无用功吗?”

    林晴则是一本正经地说:“这你就不明白了,这是我们这些艺人习惯了。本来就是靠脸吃饭,不把这张脸保养得好一点怎么可以?”

    叶路淇一想也是如此,也就没有说什么。

    林晴还饶了一句:“万一在菜市场被人认出来,找我要签名什么的,我总不能素颜和观众们见面吧!”

    说话间,那模样还挺沾沾自喜。

    叶路淇能说什么,既然林晴认为自己是大明星了,那就这么吧!反正想想总是没人会追究。

    两人去了菜市场,看过好几个摊子,最后选了家最新鲜的大棒骨。

    叶路淇负责讲价,在小山城生活了四年,事事亲力亲为。

    特别是在手头拮据的日子里,更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菜市场讲价的本领不想提高也不行。

    至于林晴,她低下头,在大棒骨上左看看,右看看,还拿起来,蹭了一手的油。

    “这个好吗?”林晴问叶路淇。

    “还好吧!我看也就是这个最好了。”

    摊子的老板说:“我这里的大棒骨肯定好,看你这么看得这么仔细,是给老公挑选的吧!老公受伤了?”

    摊子的老板是看着林晴说的,林晴退了一步,但老板还看着她。

    “老板,你怎么知道是她是要给她老公买的?”叶路淇嘴上虽是问着老板,一双眼睛含着笑意,却是牢牢的盯着林晴。

    老板说:“这还能看不出来?看样子那么关心就知道,怎么样?老公伤的严重吗?”

    “什么老公?不是老公。”林晴眼神闪过一丝尴尬。

    “那就是男朋友,没错。”老板信誓旦旦地说着。

    “我也没有男朋友!”林晴再次重申了一遍。

    “那你给谁买的?”

    “我……你管那么多干什么,喂喂,淇淇,咱们别聊天了,回去炖汤吧。”

    叶路淇答应一声,把大棒骨接过来,林晴付了钱,两人转身就走。

    一路上,遇到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人把林晴认出来。

    太阳升起来,天气有些热了,林晴把墨镜、口罩还有围巾全都拿下来。

    菜市场人流密集,有的地方还很堵。她们两个花了半小时才走回来,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把林晴认出来。

    这样一来,林晴颇感失望。

    回到家,林晴同时把自己扔到了沙发上。

    “我觉得啊!我离大明星的距离还很远,还是主角演的少。要是让我也拍个《甄嬛传》保准比孙俪红。”

    叶路淇开解她:“是啊!保准比她红。可我想,孙俪要是去菜市场买大棒骨,估计也么不会有人把她认出来。”

    这么一说,林晴高兴了。

    “也是,菜市场里的人谁还想着追星啊!你这么一说,我心情就好多了。”

    她站起来,抱着叶路淇:“还是淇淇好,善解人意,下辈子我要做个男的,把你娶了。”

    “好,不过,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吧!下辈子没准我也是男的。”

    “那我们也要好。”

    “那不就成了……”

    “哈哈,是啊!敢情我们都是腐女啊。”

    “哈哈……”

    两个人哈哈大笑着。

    乐乐从房间里出来,他看了眼叶路淇手中大棒骨,好奇地问妈妈:“妈妈,你买的是什么?好吃吗?”

    叶路淇说:“这个是炖补品用的,给林叔叔补身子。”

    “林叔叔是谁?乐乐见过吗?”

    叶路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林方轩:“林叔叔——啊,回头见了面你就知道了。”

    林晴又说:“淇淇,你早晨听到车响了吗?”

    “听到了,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就走了。”

    叶路淇当然听到了,天还黑着,华天乐就独自离开。

    他大概是怕等天亮了,大家见面会变得尴尬吧!

    他这么想也有道理。毕竟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

    想起昨晚的事,叶路淇还觉得脸上发烧,当时怎么就听了林晴的话,真的穿成那样去华天乐的房间了呢?

    如果进去别出来也好,可在最关键的时候,她还是动摇,进而放弃了。

    这两天华天乐估计不会来了,以后见了面也免不了会尴尬。

    林晴跑到乐乐身边,开始逗弄孩子。

    “乐乐,你知道林叔叔是什么人吗?”

    “嗯,不知道啊!”乐乐眨着眼睛,露出一脸茫然。

    “其实呢!你不该叫他叔叔,你应该叫他舅舅。因为他和你妈妈非常好,差点就成了你爸爸呢!”

    叶路淇赶忙把林晴拉回来。

    “晴晴,别胡说八道了,和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叶路淇嗔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