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红衣少帅的日常(1)

帅的一塌糊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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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章红衣少帅的日常(1)

    林旭最最喜欢的是把对友打败,因此在每次跟张侃和柳鹏他们PK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状态满满,也是丝毫不留情面,能一枪干掉的时候,他是从来不会开第二枪。

    几个兄弟不服他,可打不过也没有办法,不过张侃和菠菜在身边,打不过的时候,往往会给他拳头,所以平时他对枪最多的是名为柳叶飘飘的对友柳鹏,反正柳鹏想骂他或者报怨都只能能在网上,而且柳鹏打字的速度也没他快,骂他也骂不过。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柳鹏除了他之外是第二高手,每次胜了张侃和菠菜后总是要得瑟,他看着很不爽,除了这方面之外,柳鹏仗着自己的年龄要大一些,有时候打团队赛的时候,还不愿意听自己的。

    他跟柳鹏对怼,可是从来都没输过的存在,而且往往是打多少局能灭柳鹏多少局。

    林旭的CS技艺,别说一个柳鹏,就算是柳鹏和张侃菠菜一起来,他也从来没有输过超过一半的局数。

    不过今天他感觉到了柳鹏的与众不同,那枪法很刁钻,而且跑位也跟柳平来时的跑位完全不同,不是柳鹏的路数,他不明白,一个小时前,还被自己打的惨不忍睹,没了心情的柳鹏,怎么一转眼就变厉害了,难不成这小子改变了战术。

    他放下了鼠标,活动了一下发酸的手腕,问身后准备把两台旧电脑拼成一台的张侃道:

    “侃子,你说柳鹏这小子是不是让别人代自己打了,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五十局竟然赢了我二十局,这破天荒的打法还是第一次遇着。”

    “肯定是找人代打的,就他那狗屎水平,我还不知道,比我的技术只是好一点点而已,怎么可能在你手下活下来二十次,要不你打电话问问,看他找了什么人物。”

    张侃把内存条插入主板,头也不回地说。

    张侃是班里出了名的懒货和邋遢,从林旭认识他到现在,整整一个学年了,林旭也没看他洗过几次澡,一头齐耳长发,总给人感觉好几个月没洗的样子,T恤更是脏的灰不溜秋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子任谁都不愿意多闻的怪味。

    不过张侃长的倒还可以,一张长脸,长下巴,比林旭还要长的头发,给人感觉挺文气的,如果张侃收拾干净一点,林旭肯定,这小子也是个小少女的杀手。

    可这上天造人的时候,给你点优点就肯定要给你点缺点,张侃长的不错文采也还成,在林旭那帮子人中间属于文静类的,同宿舍追女孩写情书,或者玩文的东西,可都是出自张侃之手。

    这么一个人同,怎么说也会有人喜欢吧,可正好相反,太过邋里邋遢的原因,读书一年了,到现在也没有几个好朋友,就更别说女朋友了,女孩子看到他就像见了瘟神。

    不过林旭倒是很喜欢这家伙,因为他的电脑技术在他们一群人中间是最好的,拽词编诗也是随口就来,还懂的很多稀奇古怪的林旭听都没听过的东西东西。

    林旭在朋友间的关系不错,可要论到追女生还真不是把好手,往往一看到女生就会脸给,他之所以能追到追求着无数的,以小巧玲珑而出名的校花级的可人儿李兰儿,大力可全是张侃出的。

    张侃身上的味道,有点洁癖的林旭是讨厌透了,每次嗅到都有种吐的感觉,时常因为这样,还踹上张侃几脚,不过林旭天生就是个聪明人,不管再难闻,他都不会捂鼻子或者像女同学一样让张侃难堪。

    对于张侃这个坏的不能再坏的习惯,林旭作为同窗可没少操心啊,一开始认识张侃的时候,他不太好意思说,说的时候也很含蓄,可这法不管用,于是熟悉一点的时候,他经常逼着张侃去洗澡和多换衣服。

    不过现在他不逼了,因为他发现自己逼也没用,这货就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就当一头猪成了,因此,网吧里的活,林旭不让他干,让他在小仓库里做修理。

    “有道理,肯定是请人代打了,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侃子,你这样拼有用吗?都两个小时了,如果真不行,就别弄了,坏了就坏了罢。”

    林旭把椅子转了个个,对张侃说,林旭能跟每一个人处的好,主要是因为他能巧妙地关心每一个人,张侃蹲在地上拼了两个小时的电脑,还没拼好,他有些不忍了。

    “能,给我点时间,你得相信我,我可是高手。”张侃自信地回了句,张侃不讲卫生,可是碰到技术的问题,那就是一头犟牛,不弄明白了,不弄通了,他是不会放手的。

    “那成吧,你拼着,我去给兄弟们买中饭去。”林旭说。

    林旭是林永仁的兄弟,在关心兄弟方面,跟林永仁很相似,不过林旭的方式要更温柔一些,更细腻一些,这跟他老子老娘的教育有关,林旭的老子比林永仁的老子要温厚的多。

    “好,给我带两条鸡腿来,最好是老王店里的,挑最大个的,上次菠菜不知道在那家给我带的鸡腿,一点鸡八味道都没有。”张侃说着,焊起了主板。

    “好来。”林旭说着,出了他跟兄弟们用来打游戏和做维修用的的小包厢,心里盘算着兄弟们喜欢吃的东西。

    林旭没开网吧的时候,就是个大方的人,细致的人,经常请兄弟们吃饭,他记得每一个人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抽的烟的牌子和喝的饮料,现在当了小老板了,就更加注重这些细节了,兄弟们现在干活可都是在为将来的发展,他这个只会打游戏的老板可不能不注重。

    这也是兄弟们愿意帮他任何忙,高兴愿意为了他跟社会人干仗的原因。

    网吧才开没几天,机器不到三十台,就这,还大部分是从穆彪以前不要的黑网吧里拉过来拼起来的,没办法,他手上不多的几万块钱还是铁手给的,房租,桌椅都要钱,他又不太好意思跟老爸张口要钱,毕竟还是个学生,老爸听说他创业,肯定是一百八十个不支持,弄不好还要到花都来阻止他要做的事。

    林旭在为人和打游戏方面是个好手,但技术和经验方面就很一般了,不过张侃和菠菜两人的技术不错,给CPU超频,倒也凑合着能用,比起村子里的黑网吧,也差不了多少。

    至于经营,早入社会的痞子高兴是把好手,网吧里现在玩的人,可大部分是他拉来的。

    说做混混的,往往被正经孩子看不起,不过他们倒是很讲义气,机器的速度不是很快,他们也没有报怨,生意还出奇的好,上网的人在排队。

    不过林旭不觉得这是因为学生刚开学,手上有钱的原因,他自信的认为这是自己的关系,是兄弟们一的共同努力的结果。

    事实上也是如此,在这里上网的,没有一个林旭不认识的,也没有一个不是跟林旭玩的好的,当然,他能认识,也是通过高兴来的。林旭相信,从今以后,他在这小村的生意会做的最好,因为他有着学校里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的好人缘,还有一个被女生们称为校草的帅气的好相貌。

    林旭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就跟着自己做二手车父亲的周凯后边帮父亲的忙了,而他父亲周凯是出了名的会做人,二手车的生意在他家那一片做的最火,跟着他父亲,他很早就懂的人缘的重要,也学会了如何与人大方自然的相处,如何让人成为自己的朋友。

    他出了网吧,骑着从网吧里上网的一个哥们那里借来的自行车,去了学校前边的小菜场,在菜场最里边的小食一条街,在卤菜店里买了张侃喜欢吃的鸡腿,快餐店里买了高兴喜欢吃的口水鸡菜饭,又在面店里买了菠菜喜欢的炒面,又买了香烟和饮料,这才又一次回到网吧,把饭分给了几个人。

    网吧虽然不大,不过管理的人倒是很全,有维修的张侃,看场了兼收营的高兴,给人换键盘,调系统的菠菜。

    本来收营的是她女朋友李兰儿,不过这几天李兰儿的身体不是不舒服,她让李兰儿在租的房子里休息。

    他把菜饭给了高兴,又把烟和饮料给了他,随后又给张侃和菠菜分别送了吃的之后,这才回到了自己租的小屋子,去看这几天月事来了的女朋友李兰儿。

    他穿过满是建筑耗材的村中小街道,在一家小店里买了李兰儿喜欢吃的零售,还有洗发水和一些生活用品,又去了房东那里,交了下个月的房租,又厚着脸皮跟胖房东老板娘问了一些关于女孩月事应该注意的事项。

    跟胖房东问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的脸红的就像猴子屁股,可为了李兰儿,别说这事,让林旭下个油锅,他都干的出来,他跟林永仁有一样的相貌,可是比起林永仁对感情,他是单一的多,不像林永仁,在一群美女中穿梭,却始终意乱情迷。

    做好了这一才的准备,他这才回了自己不到二十平方,租下来刚刚一个月的爱情小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