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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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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年前,在龙番市集港卫生院里,一个婴儿顺利出生。在哇哇的婴儿啼哭声中,简陋的手术室大门打开了,一名医生走了出来,问道:“三床产妇家属在吗?”

    一个男人正在联排椅上打着瞌睡,听见这么一问,懒懒地抬起了头,说:“在啊,怎么了?”

    “通知你一声啊,男孩,七斤二两,母子平安。”医生说道。

    男人“哦”了一声,继续垂下头,打起了瞌睡。

    “这男人怎么这样?”医生嘀咕着,返回了产房。

    小小的卫生院里,条件有限,收费却不低。产下儿子的女人,没能够在病房住上一夜,就被男人催促着,办了出院手续,抱着襁褓中还未睁眼的婴儿,回到了那个破旧的房子里。

    “我看人家生孩子,都是要吃红鸡蛋补补身体的,咱们呢?”女人怯生生地问道。

    “吃个屁的红鸡蛋啊!”男人勃然大怒,“你有钱吗?你赚钱吗?生了这个小兔崽子,又多了一张嘴巴!”

    从记事开始,父母之间的争吵,就没有平息过。当然,所谓的争吵,只是父亲一个人的吼叫,加上母亲的低泣。父亲在家中有绝对的权威,毕竟全家只有父亲一个人挣钱,似乎强势一些也没什么不对。

    父亲给儿子起名为王兵,因为父亲曾经当过兵,就这么简单。但父亲对王兵的要求,那可真是比当兵还要严格。

    “去,碗要洗干净!

    “撒尿的时候,不准滴出马桶,不然以后你就坐着撒尿吧!

    “挂毛巾的时候,你不知道把毛巾角对齐吗?

    “这么大了,自己的衣服不会叠吗?你这叠的什么东西?叠整齐知道吗?

    “你连这种事情都做不好,给我滚一边去!”

    从五岁的时候开始,王兵每天耳畔就充斥着来自父亲的种种斥责。如果自己的动作稍微慢了一些,等待自己的就是父亲更为暴躁的咆哮。那时候,他还太小,连圆圈都还画不圆,在这些苛刻的要求面前,显得笨手笨脚。于是,父亲就会让王兵重复十次,二十次,一百次,直到他连睡觉都睡得规规矩矩,不敢乱动为止。

    王兵八岁的那年,父亲突然消失了,妈妈说他是外出打工了。可是,王兵却偷偷看到了父母签下的离婚协议。从那以后,母亲几乎每天都会在深夜里哭泣,因为白天她没有时间哭泣,她要去村子里的工厂上班赚钱。

    母亲不像父亲,不会总是对王兵呼来喝去的,但王兵早已习惯了“规范”自己的生活行为,做任何事情都小心翼翼的。这早已成了习惯,并不会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发生改变。不过,最让王兵感到不舒服的是,母亲去派出所把自己的名字改了,跟她姓,名不改。母亲说:“你姥爷就想要个孙子,可是你的两个舅舅都生的女孩儿。我们老步家眼看着就要绝后了啊!既然老王家不要这个孙子,我们老步家要。所以,你以后就不叫王兵了,叫步兵。”

    母亲还说了:“等你的户籍更改全部完成以后,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我的眼睛就可以闭得紧紧的了。”

    步兵不知道母亲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这个新名字给自己带来了太多麻烦。班上的老师宣布自己改的名字的时候,都忍不住笑了,更不用说同学们了。他知道,同学们的笑声,都是讥讽的笑声,让他很不舒服。

    但是自己一个小孩儿,又有什么办法呢?改就改了吧,反正慢慢就习惯了。

    后来步兵看到母亲拿到了新的户口本,她把她和自己的户口转移到了姥爷的名下。姥爷是户主,自己的那一页,清清楚楚地写着“步兵”“孙”。

    母亲把户口本送到姥爷家的时候,面部的表情很复杂,有兴奋,有欣慰,好像还有点解脱。

    几天之后,步兵和几个小伙伴一起放学回家的时候,发现铁轨上有一个人。这条铁轨是步兵他们每天的必经之路。平时也没有宣传说的那么危险,因为附近都是平原,火车要是来了,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可是这一次,他们看见一百米外有一个人影横躺在铁轨之上。这个人明明可以看见远处火车疾驰而来,也有足够的时间躲开,可这个人就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这是什么情况?”几个小伙伴都惊呆了,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在孩子们的注目下,火车带着刺耳的刹车声冲了过来,将铁轨上的身体碾裂成了很多块,然后带出了几十米,抛甩在离他们不远的地面上。

    那残缺的肢体,流淌出肠子的躯干,殷红的鲜血,还有不断滚动的头颅,让小伙伴们尖叫着捂着眼睛逃开了。可是步兵没有动,他盯着那些残缺的尸块,嗅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忽然从中感觉到一种独特的美感。也可能是因为他从那滚动着的头颅上,看到了母亲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步兵被所有的同学孤立了。外面有着什么“父亲出轨,母亲卧轨”的段子,还有着“步兵看着母亲的尸块,还面带微笑”的传言。反正从那天之后,步兵几乎没有了朋友,他每天独自上下学,在课堂上,也是孤独地坐在教室的一角。步兵不想和他们解释,因为这些人根本不懂人体的美学。青色的肠管、紫色的肝脏、黄色的脂肪、红色的血液,那就是大自然的造物之美!他们根本不懂!

    步兵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母亲的死亡而变得更差,毕竟这个“老步家”唯一的“根”,在自己的姥爷家,被照顾得很好。甚至,比原来的生活还要好。

    而对于人体的好奇,一直伴随着步兵走完了小学、初中、高中。一个偶然的机会,步兵捡到了一把手术刀。当然,他那时候还不敢去杀人,他只不过杀死了姥爷家的狗,并且进行了解剖。这个过程,让步兵很是享受。他觉得,狗的身体和人的身体差不多,同样有那种生物体的美感。虽然没有学过解剖,但是这项技能好像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一样。从那一刻起,他决定要当一名医生,因为他觉得医生可以时常解剖,可以时常享受人体的美感。

    步兵十八岁的时候,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医学院,成为病理系的一名学生。那个时候没有网络,他是从课外书中了解到,病理科的医生会接触内脏什么的,所以他认为,病理医生应该就是最常接触到解剖的工作。

    学医很苦,步兵更苦。因为他不能忍受全年级第二名的位次,每次考试,如若他没有拿到第一名,他就会几天几夜不睡觉,一定要把那些错误的内容记清楚,然后再把下一门课程熟记,确保自己能拿到第一。第二名的成绩,会让他半个月都睡不踏实。

    学医也不是每天都能接触到尸体,而且接触到的尸体都是经过福尔马林固定过的,颜色变成了千篇一律的褐色,完全没有了人体的美感。但是步兵坚持着,他确信,自己走上工作岗位后,就一定能接触到新鲜的尸体了。

    而且,学医可以解剖小动物。别的同学可能在实验课的时候,做完相关的实验就结束了工作。但是步兵不,他认为那是在浪费小动物的尸体。所以每次实验课,他都会把小动物的尸体解剖得极为细致。这一点,让他的同学们实在是难以忍受,所以在整个大学阶段,他也是被孤立的。

    孤立就孤立吧,无所谓。更何况,他也不知道要和那些人聊些什么。

    五年的大学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步兵在毕业后被分配到龙番市第五人民医院病理科工作,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可是,步兵很快就感觉到了失望。原来病理科并不会解剖尸体,工作对象也依然是被福尔马林浸泡过的人体组织。这些刺鼻的人体组织,哪里有美感可言?

    步兵的幻想破灭了,除了病理医生的工作,他什么也不会做。姥爷已经去世了,没留下什么遗产。要想活下去,他就必须拥有这份工作。而在这份职业上,一工作,就是九年。

    一开始,亲戚同事给步兵介绍了不少相亲对象,但是最后都没有成。一方面是步兵自己不喜欢,另一方面,和他相亲的姑娘,也总是会给他一些“洁癖”“强迫症”“偏执狂”之类的评价。这让步兵非常不能理解,自己只不过是讲究卫生、讲究条理而已,从小自己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样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呢?

    没有对象就没有对象吧,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孤独终老有什么不好的呢?只不过,没有办法去接触新鲜的尸体,没有办法去重温母亲留下的画面,这样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把自己锁在几本古旧的解剖教科书的世界里,彻底切断了和外界联系的纽带。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再给他介绍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