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第八十八章

北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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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 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 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 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 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 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 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 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 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 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 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 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 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 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 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 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剤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咵咵咵咵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温向平自讨了个没趣,讪讪的摸了摸鼻尖。

    这会儿的服务行业都这么凶的么?

    温向平没招,他来这儿可是有任务的,总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只是路上大多数人行色匆匆,想必是赶着去上班的。

    温向平只好拦住一个慢慢悠悠,似乎在逛大街的人,

    “您好,请问邮局怎么走。”

    那人摆了摆手,

    “不知道,你问问别人吧。”

    温向平道了谢,又看见一位老大爷,于是上前问道,

    “大爷,请问邮局怎么走?”

    “喔――”老大爷倒很热心,给他指了方向,

    “沿着这条街一直走,走到十字路口左拐,那对面就是了。”

    “谢谢大爷。”

    温向平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心满意足的就要离开,孰料旁边一行色匆匆的行人听见了他的声音,突然停下来,惊讶的叫,

    “二弟?!”

    百货商城外。

    温向安跟经理请了假,带着温向平回家,一路上不住念叨,

    “二弟,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温向平只摇头,

    “没有,我在大河村过的挺好。”

    温向安一副好哥哥的模样,

    “那就行,哥哥这就放心了。”

    随即佯怒斥道,

    “只是你这么些年,怎么也不知道写封信回来,可把爸妈担心坏了。”

    温向平唇角微微掀起一抹冷笑,面上却疑惑道,

    “哥,咱家还在原来那条巷子里头么。”

    原身刚下乡的时候写了多少封信回家,虽然回信寥寥,心里到底好受些。只是到后来,写的信就都因为地址变迁无人签收而退了回来。

    无非是彼此心知肚明的装聋作哑罢了。

    温向安脚步一顿,随即若无其事的扶了扶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

    “哎呀,都怪我这个当哥哥的,当年哥哥跟你嫂子结婚之后就带着爸妈搬了家,光想着让爸妈过好日子,也忘了跟你说。”

    说着一副愧疚的样子,

    “向平,你怎么怨我恨我都是应该的,毕竟当年要不是为了哥,你也不会下乡受苦去。”

    温向平对他的鬼话半点不信,面上却也不拆穿,毕竟人在外,面子功夫到底是要做的――

    于是也微微哽咽道,

    “怎么会,你是我唯一的哥哥,我为你做再多也是应该的。”

    “别这么说――你也是哥唯一的弟弟。”

    两人便这般兄友弟恭的一路走到温家。

    眼前是一片整洁明净的小区,完全没有闹市的喧绕。楼房都粉刷的白亮,院子里还有不少绿化,看着便舒心,相比于城里的建筑,也算是中等偏上人家的水平了。

    可若是和温向平所在的大河村一比,那就是有钱人才能住的地方了。

    温向安带着温向平进了一栋楼,温向平抬头一看。

    三单元。

    二人上了三楼,温向安抬手敲门。

    很快,门内传来一道女声,

    “谁呀。”

    一开门,一个穿着丝质睡衣的女人开了门。

    温向平略略扫一眼女人,心里大概有了判断:

    这个女人应该是温向安的妻子,她身上穿着的睡衣没有几十张大团结绝对拿不下来;一双手又白又嫩,一看就是家务半点不沾手的;能在这种保守的时代穿着睡衣给不知生熟的人开门,想必受过西方教育,至少身边也是有接受西方教育的老师或朋友,才会这么开放现代。

    看来他这个大哥还真是找了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做媳妇儿啊。

    女人看见温向安,一怔,

    “向安?你不是上班去了么?怎么――”

    话没说完,就看见温向安身后的温向平。

    温向安说,

    “向平,这是你嫂子。”

    “茹茹,这是我二弟,向平。”

    温向平浅笑着唤了一声,

    “嫂子好,我是向平。”

    “哦,哦,你好。”

    女人怔仲了一下,随机恍然。

    这就是当年向安那个嚷嚷着要下乡体验农村生活,哪怕和向安互换姓名也不改主意的弟弟吧。

    温向安说,

    “行了,别在这儿呆站着了,咱们进去再说。”

    温母听到动静,出来一看,就看见自己多少年没见的小儿子正站在门口。她失声叫道,

    “向安?”

    温向安拉着温向平上前一步道,

    “妈,这是向平啊。”

    温向平也跟着叫了一句,

    “妈――”

    温母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一把扑上去抱住温向平就呜咽了起来,

    “儿哪,妈对不住你哪――”

    温向安面上飞快闪过一丝阴霾,随即示意妻子关上门,上前一步劝道,

    “妈,向平这不是回来了么,咱们坐下慢慢说,茹茹,去给向平倒杯茶来。”

    不着痕迹的着重了“向平”“茹茹”二词。

    温母听在耳中,身子微微一颤,再说不出什么话来,只是一味的流泪。

    温向平被温母搂在怀中,自然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但他只作没发觉,

    “是,咱们坐下来说。”

    离门口最近的是一张长桌,摆着四五把椅子,椅子上还有软垫,桌子对面是一台彩色电视,上面正放着流行的电视剧。

    母子二人坐在沙发上,温向安和宋艺茹坐在另一边。

    宋艺茹拿起桌上的紫砂茶壶给温向平倒了杯茶,

    “向平尝尝,这是我爸给我送来的祁红,看看合不合你胃口,你哥最爱喝这个了。”

    温向平端起来微微一嗅,又轻抿了一口,入口微苦却无涩滞之感,回甘香醇,只是不够持久独特。

    放下茶杯,温向平含笑回应,

    “这茶不错。”

    但,也仅仅是还不错,看来他这位嫂子虽然出身富裕,却也还没到富贵的程度。

    温向安笑着提议道,

    “咱也别这样干坐着,正好爸这会儿在下头遛弯,妈,咱俩下去和爸一起买个菜,今天中午啊,做顿丰盛的,咱们好好聚一聚。茹茹,你陪向平在这儿坐一会儿,我们马上上来啊。”

    温父温母都在大学里头教书,后来十年浩劫时便赋闲在家,每日清闲的很,温父便常常在楼下溜弯锻炼身体。

    温母迟疑的看了温向平一眼,张口欲言,但在大儿子乞求的眼神里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那…向平,你先坐着,妈下去买点菜和肉,今天好好给你做顿吃的。”

    温向平笑着应了,目送二人离开,眼中隐有深意。

    宋艺茹从刚刚就好奇的打量着自己丈夫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弟弟,现在总算是有了机会问,

    “向平,你之前为什么非要下乡去呢?乡下真那么好么?难道比城里还好?宁愿跟向安互换了名字也要去。我当时还好一阵子改不来口呢。”

    温向平含笑道,

    “乡下有乡下的宁静,城里有城里的繁荣,看各人喜好吧。”

    “喔――”宋艺茹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琼花苑的一条静谧无人的林荫小道上,温向安和父母正在商谈。

    “爸,妈,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别在茹茹面前多提,到时候多生了事端,万一引得茹茹爸不高兴,我这副经理的工作就要没了!”

    温母用帕子拭着红红的眼眶,

    “可当年要不是因为你要娶艺茹,你弟弟也不会替你去了乡下,受这么多年的苦。”

    温向安按住温母的肩膀,质问道,

    “不然要怎么样?我们家当时的情况只允许在我和向平之间保一个,我已经高中毕了业,也马上要和艺茹结婚,难不成要我放弃爱人、放弃这大好的人生去那穷圪僚僚里头度过下半辈子吗?!”

    温母反驳道,

    “那向平还正在上学呢,你怎么不心疼心疼你弟弟要去那地方受苦!你怎么这么自私!”

    温向安冷笑一声,

    “你问我?你怎么不想想,要不是我留下来和艺茹结了婚,我们现在能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吗?就你和我爸每年在大学里当老师拿的那点死工资,能够你们现在每个月穿名牌,吃香喝辣吗?

    “你问我?他是你的儿子难道我就不是么?当初你瞒着我们把我的名字报上去维护他的时候,你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儿子?

    “就算最终,还是我留了下来,可你也没有叫唤着不住在我和茹茹买的这套大房子里,也没有拒绝花我和茹茹挣来的钱,更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用向平换来的富裕生活!到底谁才是那个自私的人!”

    “我――”温母语塞,只是拿帕子不断擦拭着红通通的眼角。

    温家虽然吃穿不愁,却也不是富裕之家,更没有什么有权有势的人脉,所以当年迫不得已必须舍弃一个儿子。

    温母向来宠爱嘴甜的小儿子,温父却更喜爱聪明的大儿子。温母怕小儿子被送下乡去受苦,于是瞒着温父提前去报了大儿子的名字。等后来温父去报的时候,已经迟了一步。

    然而大儿子当时已经和宋艺茹陷入恋情,宋父欣赏温家大儿子的聪明和手段,也看中温家大儿子对宋艺茹的体贴爱护;温父则满意宋父的身家和能够给自己的助益,于是两家一拍即合,相谈婚嫁。

    也因此,当温父得知温母自作主张以后,十分恼怒,并最终决定让小儿子私下顶了大儿子的名字下乡去,哪怕温母和小儿子百般哭闹也没有改变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