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57.明目张胆的抢!

宫槐知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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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孙悟空~跑的快~

    这事儿, 还得从他小时候说起。

    和大多数小孩子一样,他小时候也皮。

    家里刚刚跟着他大伯养鸡鸭的时候他才开始读幼儿园,那年纪看啥都好玩都好奇,特别是鸭笼子里那些个刚刚破壳没多久的小鸭崽子。

    小鸭子毛茸茸的,笨笨的, 还小小的, 看着是格外的可爱好欺负。

    他一直想玩, 可他父母和大伯都不让, 所以有一天他逮着机会后,就偷偷摸摸钻进了鸭笼里抓小鸭子玩。

    当时他们养的鸭子少说得上百只, 具体有多少李牧是不记得了,总之是黑压压一大片。

    按理来说鸭子该怕人才是, 可李牧那会儿小,又抓了小鸭子玩,那群大鸭子见了立刻个个都伸长了脖子冲了过来……

    后来的事情李牧印象就深刻了,被一群鸭子围在中间啄的他抓着快被拉下去的裤子, 一身鸭毛的在鸭笼子里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这事儿从小到大知情的大人说了一路, 说到他大学毕业还逢人就说,成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而且据说,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半夜做噩梦都叫着鸭子。

    李牧是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做噩梦了, 但是打那以后他就对这东西打心里发怵, 即使是后来长大了鸭子都躲着他走了, 他依旧还是怕。

    当初他大学毕业, 得知家里把养殖场卖了的时候他还偷偷松了口气,毕竟虽然后来养殖场都是请人来管理饲养,但终究还是要打交道不是?

    如今如果不是因为他真被逼得没办法了,他也是决计不会把这东西捡起来折腾的。

    现在这年代生意肯定是没办法做了,其它种田方面他也是真的不行,而且又赚不到钱,所以也只能试一试养这玩意儿。

    李牧站在院子外墙角处,扒拉着墙壁探出半个脑袋,远远地看着在他家篱笆院门口嘎嘎嘎的那群小魔鬼,一双黑眸瞪得老大。

    他还当这些小东西换了新环境要怕生,现在感情倒好,反而是他更怕。

    李牧看了看散开后变成一大群的小毛球,抬了头,眼神幽怨地看着院子里笑得四仰八翻的鸿叔和允儿,还有那捂着嘴别开脸故作镇定肩膀却抖得厉害的仲修远。

    见李牧这样,院子里三个人顿时就笑得更加开心了。

    特别是鸿叔,他笑弯了腰不说还直跺脚,“天啊天啊,你哈哈哈……”

    允儿虽然没看清,可他凭着李牧逃跑的脚步声和那鸭子的脚步声,也猜到七/八分。

    坐在凳子上的他小小的一只,笑着笑着凳子一倒,他一屁股墩就坐在了地上。但就是这样他也没停下来,而是就坐在地上继续咯咯笑。

    见着这一大一小两人夸张的笑法,李牧眼神越发幽怨,他眼眸移动,视线落在了仲修远的身上。

    似是察觉到了李牧求助的视线,仲修远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扒拉着墙角的李牧。

    见着李牧那被欺负了去的可怜兮兮模样,仲修远立刻便再也绷不住了,他嘴角勾起幅度,黑眸中流光闪烁,整个人霎时间笑开了花。

    这人,当真是可爱得紧。

    没了平日里那份冷漠与疏离,底下的他竟是如此、如此的……

    背过身去努力忍笑的仲修远无法说清自己的心意,他只知晓李牧如今的模样他是喜欢的,喜欢得紧,喜欢得不行!

    天气好,那群被放出来的小鸭子追李牧不成,索性就在篱笆院门口蹲了下去,缩起小短腿把自己肚子搁地上休息。

    它们不走,李牧不敢进屋。最终还是笑够了笑得肚子都疼了的鸿叔帮了忙,把小鸭子一个个全捡进了篮子,狼狈不堪的李牧才得以回家。

    “我弄了点水在篮子里头,晚些时候记得把盘子拿出来,哈哈……”鸿叔涨红了一张脸辛苦的忍笑,因为刚刚笑得太过分,他两只手不得不捂着一笑就疼的老腰。

    允儿也是如此,因为笑得太过火,这会儿小脸蛋红彤彤的,看着格外的可爱。

    仲修远依旧坐在凳子上,他努力抑制笑意,但眼中已氤氲着几分水汽,若秋水泛泛。

    面无表情的李牧没理会三人,进了院子后到院子一角拿了背篓和镰刀,出了门,往山里去,准备趁着天还没黑弄点草回来喂鸭子。

    看着落荒而逃的李牧,本已经忍住笑意的三人立刻又哈哈大笑起来。

    村子外,背着背篓已经走了一段路的李牧听着背后那夸张的笑声,身形一顿,随即他头也不回沉默的加快了速度,往山里头去。

    一头扎进林子里,狼狈不堪的李牧才放缓了脚步。

    小鸭子才破壳没多久,还很脆弱,按理来说这时候最好的食物是小鱼仔或水泡软了的小米,但现在他自己都吃不起这些东西。

    没这条件,自然只能想想其它办法。

    他记得,小时候看他父母喂这东西时,也喂过菜叶切碎后拌上玉米粉或粥之类的东西,小鱼、小米、玉米粉没有,菜叶倒是可以想想办法。

    印象中,有些野草鸭子也是吃的。

    李牧上自己地里,捡了几片狗娃子家留给他的大白菜的老叶子后,又在山里翻找了一番,割了小半背篓的三叶草,这才在夕阳笼罩下回了村。

    三叶草这东西大多数人都有印象,不过绝大部分人的印象都来自于‘幸运草’,但却极少有人知道,这东西也属于豆科饲用植物类。

    这东西蛋白质含量高,适口性好属于能饲养大部分家畜的野生饲料类。不过鸭对粗纤维消化率较低,现在又是幼鸭,不能多喂。

    当然,在有了玉米、粗粮和饲料后,这种不好处理的东西也就少有人特意去种植采摘了。

    进了村,到了自己家篱笆院外,李牧没有直接回去,而是远远地张望了一会儿后才打开篱笆院,进了院子。

    见那些小东西还被关在篮子里,李牧松了口气。

    他把背篓放下,去厨房边上找了块适合做菜板的木柴出来,把竹篓里的东西全部翻出来剁碎了。

    天快黑了,折腾了一天的那些小鸭子都缩在一起蹲着,本来还安静,李牧一靠近,一个个的就全都争先恐后地站起来冲到他面前,伸长了脖子嘎嘎叫唤。

    隔着篮子,李牧倒没有那么怕,但这群小家伙叫得他心里头发怵。

    “去去……”李牧右手端着碎草和碎白菜叶拌出来的饲料,左手拿着个不长不短的棍子。

    靠近后,李牧用左手的棍子把那群一个劲儿往前挤的小东西掀开,然后趁着这空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盘子放下。

    见那些个笨笨傻傻的小鸭子嗅到味儿,开始放弃冲着他嘎嘎叫而是去吃东西后,李牧松了口气。

    忙完这些,李牧扔了手上防身用的木棍。一回头,就看见里屋床上仲修远那在夜幕下含着笑意烁烁的眸子。

    与李牧对上视线后,仲修远侧头错开,他低了头,不再看李牧。

    李牧见他,倒是立刻想起了下午那事,仲修远下午可没少笑话他。

    拍了拍手上的木屑,李牧站在院子里看着里屋床上的人。

    这人居然敢笑话他……

    折腾完鸭子,又折腾了两人的晚饭,李牧端着依旧简单的三个碗进了里屋。

    “吃饭了。”李牧把碗放下,拿了桌上的油灯挑了灯芯,点上。

    屋子被照亮,昏暗摇曳的橘黄/色火光笼罩着两人,把两人的身影拉得老长。

    仲修远接过碗,微微悬空举着,见李牧拿了自己的碗就着酱菜唏哩呼噜的喝了大半碗,这才动筷。

    李牧突然开口,“明天我再去山里弄些草和菜叶回来,你剁了拿去喂鸭子。”

    仲修远动作停下。

    但凡武器,他都能耍的有模有样,可这菜刀他戎马十年是真没碰过。

    李牧抬眼看了他一眼,见他不说话,又道:“你与我拜了堂也行了洞房,嫁到我家就是我媳妇儿了,以后得随着我过日子,家里的事情你得学着做。”

    口中含着粥的仲修远被呛到,他窘迫而狼狈地抬眸看向李牧,发现李牧幽深的黑眸正神情认真地看着自己后,忍不住轻咳起来。

    “我是男人。”咽下粥缓过气,仲修远局促地开了口,“而且我们也没洞房。”

    说出那两个字时,脸上飞起一片红晕的仲修远牙关轻合,目光有些躲闪。

    李牧该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李牧并没有丢下他不管或者把他赶走,这就足以让仲修远记他的好。

    “怎么就没洞房了?”李牧抬眸,“这不是新房?”

    仲修远哑然。

    “你睡的不是我的床?”

    仲修远越发局促,身体不受控制发着烫。

    “而且该看的我都看过了。”李牧视线下滑,落在某处。

    李牧的视线仿若有温度,让仲修远狼狈的向前佝偻着身体,两军交锋前夕与数十万敌军正面对持时都坦然自若的他,此刻满心都是欲要逃走的冲动!李牧的视线,让他窘迫不堪。

    “还有。”李牧的话未准备就此结束,“知晓你是害羞,不过你也差不多该改口。”

    “改口?”仲修远心跳失速

    “我是你的夫,你自然得叫我一声相公。”李牧神情认真,理所当然。

    芝麻那么大点的旮旯窝里头,村那头吵架村这头也热闹,李牧抱着允儿坐到凳子上时都能听见村那头张舒兰的叫骂。

    早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坐在里屋床上的仲修远从众人的说话中也猜到了七/八分。对这件事情他选择保持沉默,他如今的身份让他绝不能轻易暴露,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李牧会怎么想?

    仲修远抬眸看向坐在屋子里逗弄他怀中娃娃的李牧,他知道李牧,但也仅是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再多的就不知道了。

    “伤口的事情,谢谢你。”在军营中以冷血严厉著称的仲修远并不习惯主动挑起话题,说话间他神情有些僵。

    他不想让李牧看出自己的紧张,但说话时他的眼神却忍不住往李牧那边飘。

    李牧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人,相处起来自然也多了几分安静。

    允儿被李牧抱在怀里后逐渐安静下来,他并不像其他同龄的孩子那般爱玩爱闹,李牧抱着他,他便安安静静的让李牧抱着。

    面对着乖巧的允儿,李牧总是冰冷的眉宇间多了几分柔和,沙场上磨练出的煞气也淡了几分。

    “他是?”仲修远再次主动开口,这不是他平日里的作风,所以他越发的不自在。

    那被李牧称作允儿的小娃娃看上去才四、五岁的样子,一双清澈的眸子干净得如同一汪清池,若不是因为他举止有些异常,仲修远都无法发现他的眼睛看不见。

    李牧低头看向允儿的那双眼,其实他对允儿的了解也不多。

    第一次见到允儿的时候是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在半个月之前。

    他当初去服役的时候鸿叔家里还没有这么个孙子,鸿叔原本的儿子与他年龄一样,但是是个傻子,也没听说他成过亲,所以允儿的来历就有些让人疑惑。

    算算年纪,允儿大概是在他离开去参军的第二年就出生了。也差不多是允儿出生的时候,鸿叔的儿子因为出了意外死在了山里。

    具体的情况李牧不清楚,不过听村里的人说,那会儿鸿叔的儿子自己跑到山里头玩,被野兽袭击,所以死在了山里。鸿叔刚给他儿子办了丧礼过了没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下了一趟山抱回了一个孩子,就说是他孙子。

    好在这允儿和鸿叔长得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所以村里头的人虽然八卦疑惑,慢慢的也就接受了这事。

    关于鸿叔,李牧知道的也不少。

    他刚刚穿越过来把这已经病得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李牧取而代之时,鸿叔也才先他两年到这村里。他来路不明,村里头的人问了也不说,只说是逃难来的。

    鸿叔这个人不简单。虽然他与别人一样穿着粗布麻衣过着同样清苦的日子,虽然他刻意掩饰,但是不凡的谈吐、开阔的眼界、行为举止之间的一些细节都让他不像是个普通人,反倒像是个故意隐瞒身份藏起来的人物。

    疯疯癫癫的傻儿子,莫名出现的孙子,这两人的情况也不像是先天的,更像是后天经历了什么事情才导致的。

    鸿叔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份。李牧曾经和他聊起时提过两句,见鸿叔没有说的意思,他后来也就不再问。

    各人有各人的日子,有些事情知道不知道没差。

    就这么会儿功夫,村子那头吵吵嚷嚷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看样子像是吵完了。

    李牧起身把允儿放在凳子上,他挽了袖子,准备出门去看看鸿叔帮他要回来的那两块地怎么样了。

    原身李牧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父母虽然早逝,但是家里还是有两块地的。

    李牧刚穿过来那会儿收整过一次,没来得及种就出了征兵那事。如今已经又是五、六年时间了,估计这地又得重新收整一番。

    “允儿就坐在这里等爷爷好不好?”李牧走到一旁的柜子前,他拿了一些昨夜剩下的花生出来放在允儿面前的桌上。

    允儿眼睛不好,但也并不是完全看不见,他迷迷糊糊地看着桌上白白的东西,伸手摸了一下之后肉乎乎的小脸上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是花生。”

    “嗯,是花生。”李牧说着就想要往门外走。

    这会儿天色早就已经大亮,太阳都已爬到山顶。山里头的路不好走,来回一趟要是不快点再耽搁些时间,等他回来估计都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

    允儿听了李牧的话,连忙把桌上的花生都抓在自己的两只手里,然后跳下了凳子就往李牧身边跑。

    花生有些多,他手小,两只手都抓不住,所以费了老大力气才扯着衣服兜在小肚子上。他跑到李牧的脚边跟着,李牧往哪走他就往哪走,如同个小尾巴一般。

    “怎么了?”正准备出门的李牧停下脚步。

    对允儿,李牧是温柔的。面对这样一个长相白净性格乖巧又惹人心疼的小娃娃,他没有理由不温柔。

    “叔叔。”允儿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又往李牧身上蹭了蹭,然后讨好似地叫了一声,显然是不愿意留下。

    李牧抬眼看了一眼坐在床上的仲修远,心中有几分了然。

    小孩不同于大人,大多数小孩更加纯粹也更加敏锐,他刚刚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允儿就不愿意亲近他,因为像他们这种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

    若有心隐瞒,普通人大概不易察觉到,但小孩子却难以瞒住。

    “没关系的,他不是坏人。”李牧把人抱着走到了床边。

    山里头的路不好走,他要快去快回,不然带着允儿也不是不可以。

    说话间,李牧看向坐在床上的仲修远,见仲修远那双漆黑如墨的黑眸正望向自己,李牧直接举着允儿让他靠近仲修远,“叫婶婶。”

    从李牧进屋开始,就一直望着李牧眼都未曾眨过一次的仲修远闻言呼吸一滞。

    屋里有瞬间的安静。

    仲修远看着自己面前的娃娃,还有娃娃身后的李牧,有片刻心脏都忘了跳动。

    李牧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动静,他又把那允儿提溜了回去,看着企图往自己怀里躲的小娃娃,他认真的慢慢的重复了一句,“叫婶、婶。”

    允儿拽着兜着花生的衣兜,怯生生地看了一眼仲修远,没敢出声。

    仲修远此刻才回过神来,他侧过头去看向床幔,低沉磁性且略带几分沙哑的冷清声音在屋内响起,“我是男人。”

    这一点他相信李牧不会弄错。

    可随着李牧看过来的视线,仲修远的一颗心却不由的悬起。他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那种异样的既期待又兴奋又害怕的情绪,他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有些不明白。

    “你是我娶回来的。”李牧道。

    李牧把允儿抱了起来让他看着自己,又重复教了一遍后,这才把两只脚都缩起来的允儿递到了仲修远的面前。

    大概是因为有李牧在,所以允儿也并不是那么怕仲修远,他歪着脑袋打量了一会儿床上朦朦胧胧看不清的仲修远后,奶声奶气地叫了声婶婶。

    “好。”李牧很是满意,他把允儿放在了床上仲修远的手边,“你就和婶婶在这里等爷爷回来,叔叔去一趟外面。”

    仲修远并不是那种会不择手段的人,他是个从骨子里透着傲气的人,而且如今这情况仲修远也必须隐瞒身份养好伤,所以李牧暂且还是相信他的。

    仲修远坐在床上看着李牧出了门,又听着他的脚步声进了院子,拿了什么东西,离开了篱笆院走远。

    直到确定他走远,仲修远这才狼狈不堪地抬起右手挡在眼前,他无声的向上仰头,企图不让人看见自己脸上此刻的狼狈与绯红。

    他十二岁离家参军,后读尽天下兵书,虽不敢说文采多好,可这么多年来他独自一人在朝堂之上舌战群雄从未输过。

    可此刻,他却有一种想要钻个洞或者柜子什么的把自己藏起来的冲动。

    他该如何办才好?

    因为即使那人嘴上说着那等不合理且燥人的话,只因他摆着那样一张认真的脸,他就再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夜已深,往日这时候村里人早已经睡着,也就今天张舒兰这么一闹大家才都没睡。

    允儿在鸿叔的怀里打了个哈欠,然后靠在他的胸口,睡意来袭,他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着就闭上了。

    李牧再进屋的时候,地上的石子已经莫名消失不见。

    褪去衣服,李牧吹了灯,又躺回了床上。

    仲修远屏息等了许久没有等来李牧的询问之后,按捺不住主动开了口,他冷清且带着几分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这样的人,你何必让她?”

    竟还让人欺负到家里来了,他怎的就能忍下这口气?

    他只是在旁边看着,就已经觉得全身都难受的紧,若不是因为对方只是个普通人,而他又是如今需要隐瞒身份的情况,他那些石子可就不仅仅是打在她的腿上了。

    思及至此,仲修远那张漂亮的脸颊上流露出几分冷冽的杀意。

    他是极少动怒的,倒并非他冷心冷情,而是因为作为一国之将,他必须有能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不任性而以大局为重。

    此刻他却是真的怒了,怒意伴随着杀气不可抑制的迸发而出,让本就被霜气笼罩的屋内更加冰冷了几分。

    李牧似是并未察觉,他翻了个身,背对仲修远,“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里。”

    他要找人,而人还未找到。

    仲修远立刻就想到了这一层,随即而来的是侵入骨髓的刺骨寒气。

    是了,李牧之所以回这里,是为了找人。

    仲修远也翻了个身,背对李牧,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是隐藏在杀气之下的却已经是翻滚沸腾着的酸楚。

    仲修远扯了扯嘴角,露出个难看的表情。

    他闭了眼,试图不去想,可思绪却不受控制。

    一夜辗转难眠,次日清晨,仲修远躺在床上装睡,直到李牧起身离开房间后他才睁开了眼。

    阳光驱散霜气那会儿,鸿叔背着个背篓,拎着还迷迷糊糊睡不醒的允儿来了他们家。

    “你帮我看着会儿,我很快就回来。”鸿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几分讪讪然。

    自打李牧回来之后,他已经不止一次让李牧帮着带允儿了。虽然两人关系还算不错,但时间久了多少都有些不好意思。

    可他也没办法,允儿那么小,他们又住在山里头不方便,平时他就连下个地都要把允儿背在身上,再不然就是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

    鸿叔也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不好,可再不好,总归也要先活着才有办法想其它。

    李牧倒并不觉得有什么,允儿他还是很喜欢的。

    他接过睡得迷迷糊糊的允儿抱在怀中之后,有些疑惑地看着背着竹篓拿着镰刀的鸿叔,“您这是?”

    这个时间天色还早,就算下地也有些太早了。

    “四月天山里的竹笋该发芽了,我去看看有没有,好给弄点回来。”这么一说,鸿叔又想起来了,“晚些时候我给你也弄点。”

    经由鸿叔这么一说,李牧倒是立刻就想了起来。

    三四月的时候,山里的竹笋会发芽,野生野长的东西村里的人谁都可以去弄,所以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有不少人进山搬竹笋捡蘑菇。

    而且这东西的味道也确实不错,清炒爆炒晾制晒干后炖汤都鲜得紧,那味儿,李牧仅仅是想想就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李牧也是个好吃的人,听了鸿叔这话立刻就动了心,“鸿叔你等我会儿,我也去。”

    说话间,李牧抱着允儿进了里屋,掀开被子把允儿放在了仲修远的旁边,然后换了件厚点的衣服就出了门。

    拿了背篓,带上镰刀,两人一前一后向着深山野林里头而去。

    临出门前,李牧还不忘把自己那一小篮鸭子带上。

    这些个鸭子和他以前家里养殖场的那些鸭子肯定是有所不同的,这里的鸭子可没那么娇贵,破壳了后只要过了前几天的时间,大多就开始野生放养了。

    霜气才散去,山里头水汽依旧重。

    走了没多久,李牧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

    进了山后,李牧找了个相对平缓的地方把那群鸭子放下,让它们自己四处觅食,自己则是跟着鸿叔往更深处走去。

    他们要去采的笋和普通的大笋不同,并不是那种比拳头还要大的一个个的大笋,而是大概手指粗细一节手臂长短的细毛笋。

    他们山里头这种笋多,大的那种也有,不过那种笋味道带着几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这玩意儿到了时节,长得飞快,一夜的时间就能拔出半尺长的尖。

    采笋也有技巧,鸿叔是个老手,简单的总结了下经验教给李牧之后,两人放下背篓就开始往林子里钻。

    李牧趁着进林的机会,还折腾了几个简单的陷阱,山里都是宝,李牧可馋得紧。

    什么野猪、野鸭、野鸡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带个野字的,他都想吃。说的夸张点,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没正经碰过什么荤腥了,好多时候看着天上飞的鸟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时分那会儿,李牧从林子里头钻出来的时候,鸿叔已经坐在他放鸭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鸭子被他抓进篮子里面,蹲在篮子里头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打着瞌睡。

    “采了这么多。”鸿叔看着李牧背篓里面满满的一大背篓竹笋,他拍了拍手,准备起身。

    “我还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几个陷阱。”

    鸿叔闻言,这才又坐下继续等待。

    片刻后,李牧从林子当中再次钻了出来,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中有个正蹬着腿的东西,看着那有灰色皮毛的东西,鸿叔瞬间亮了眼。

    “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

    可是这没有用,他呼吸时鼻翼间依旧都是腥甜的味道。

    他单手支着额头坐在床上,长发凌乱的拂在满是冷汗的脸上,如剑的墨眉微皱起,面露痛苦之色。宛若冬夜寒星的瞳眸被蒙上一层霜气,带着几分疏离几分冰冷让人看不真切。惨白的薄唇抿出一道冰冷的弧度。

    他不言语时,一身森冷杀气,似乎连空气都为之安静。

    片刻后,李牧掀开被子,汲着鞋子出了屋往院子里走去。

    山里早晨打霜,李牧出门时视线所及之处尽是一片白雾茫茫。仙雾渺渺的远山近景硬是把这山中小村弄出几分飘渺,但更直观的,却是冷。

    山里头温度低,入了春的天气搁山里头依旧冻人。

    李牧站在竹篱笆的院子中大口吸气,让冰冷的晨曦涌入胸腔。

    他走到井边打了水,就着四月冰凉的寒井水洗漱一番,直到把梦境中嗅到的血腥都洗净后,他才抹了抹脸,回屋子里套了外衣穿了鞋。

    出了篱笆院,李牧顺着小道开始慢跑。

    顺着他脚下的这条羊肠小道一路向着下面跑去,跑过大半个村子,出了村再往下就是一片森林。森林中路不好走,时而陡峭时而狭窄。费些时间兜兜转转出了林子,就算是到了山脚下了。

    下了山,沿河西行几里,过翠竹林,辗转不过百来步便能看到个镇子。镇子很大,是附近最大最繁华的大镇。

    从他们村子到镇上看着不远,但是来回一程最少却都是两、三个时辰的事情。

    村里的人都说不爱去,事实上却是不敢去。

    搁别的村儿去一趟镇里还能坐坐牛车,可他们这地儿在山上,山旮旯窝里头,上下山得自己走,下了山倒是可以坐个船或是租个马车,可那玩意儿忒贵!

    上赶着来回一趟的花费,都够买半斤米了。

    迈动着沾染了露水的脚,踏过一片青草地,眼前便是山脚。

    李牧这跑步的习惯是在他回来之后才养成的,他睡不着。打了胜仗又恰逢兵役到期,李牧这个老兵油子就被放回了家,这本该是件好事,可回了家李牧却有些享受不来这清闲生活了。

    军营里那些日子太过深刻,那些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场景太过清晰,他每回梦醒,都仿佛听到了迎战号子见到了那片血泊。

    他睡不着,有时候能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两个时辰,后来就养成了这清晨起来慢跑的习惯,消耗消耗体力,夜里兴许能睡个好觉。